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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將防洪堤,當“菜地”
別在河堤上亂種植!
近日,甘霖鎮(zhèn)農業(yè)農村辦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人員對長樂江堤壩孫村段河堤上種植的農作物進行清理,近300平方米。
為做好防汛防洪工作,連日來,農辦人員與村干部一起對轄區(qū)的河道、山塘水庫進行巡查。在巡查中,工作人員發(fā)現(xiàn)長樂江堤壩孫村段的河堤被附近居民開墾為菜地,種植了南瓜、辣椒等蔬菜。
為切實做好河道“清四亂”和河道安全管理工作,農辦人員與執(zhí)法隊員對該處河堤段違法種植的農作物進行了清理。清理后,在河岸處設置通告牌、播撒花草種籽并聯(lián)系該河段屬地村村干部結合周六“全域共美麗”專項活動做好日常巡查宣傳工作。
農辦工作人員表示,一方面,防洪堤被人為破壞開墾為菜地,會造成防洪堤外側土壤松動,當汛期來臨時將極大影響行洪,嚴重降低防洪效果。防洪堤原先的植草帶一旦被破壞,也會給堤岸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。另一方面,給蔬菜施肥和噴灑農藥會造成水體氨氮污染。因此,做好防洪堤禁墾禁種工作,十分必要。
據(jù)執(zhí)法人員介紹,在河堤上墾植的行為違反了《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。根據(jù)第四十七條規(guī)定,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內從事禁止性行為,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采取補救措施,情節(jié)較輕的,可處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;情況嚴重的,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END
供稿:邢丹青
編輯:藺玉珍
審核:崔澤原 徐海波
來源:愛嵊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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