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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切實履行公眾參與、信息公開程序,根據(jù)《嵊州市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細則》(嵊市委辦發(fā)[2020]17號)文件要求,現(xiàn)將《越劇藝術傳承體驗基地建設項目土地征收》這一項目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項目名稱:越劇藝術傳承體驗基地建設項目土地征收
項目概要: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實施越劇藝術傳承體驗基地建設項目,擬征收剡湖街道新北社區(qū)居委會、明心社區(qū)農(nóng)民集體所有土地8.8088公頃(具體以勘測定界成果為準)。
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實施越劇藝術傳承體驗基地建設項目,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新北社區(qū)和明心社區(qū),土地權屬屬剡湖街道新北社區(qū)居委會、明心社區(qū)農(nóng)民集體所有。
1、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;
2、項目實施對周邊群眾生產(chǎn)、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響;
3、項目實施對當?shù)丨h(huán)境、交通、用地、安全等方面的影響;
4、最關注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哪些問題;
5、其他方面的意見和建議。
公眾可自公示之日起7個日歷天內(nèi),通過電話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。
評估主體:嵊州市剡湖街道辦事處
評估實施單位:浙江越安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陶工 電話:15905750777
嵊州市剡湖街道辦事處
來源:嵊州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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