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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最新回復來了!有關融信延期交房違約金問題
最近,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咨詢
融信延期交房違約金的問題
官方給出了以下答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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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留言:
你好,我是嵊州融信-觀河盛世府小區(qū)五期業(yè)主,要投訴開發(fā)商:嵊州融信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: 關于融信延遲交房的違約金,在政府部門的建議下,積極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問題,起訴了融信,民事判決書日期是2023年7月31日,判決融信在生效后30日內(即2023.9.13為最后支付日),支付違約金19496.43元,融信至今未支付違約金,且判決中規(guī)定需加倍支付延遲支付違約金期間債務利息。在2023年12月15號嵊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我的強制執(zhí)行申請,但是法院回復融信資產由政府工作專班接手,沒有繼續(xù)執(zhí)行的必要,但是現(xiàn)在融信資產由政府部門接手,司法途徑已經行不通了。這個問題前幾個月我已經反映過一次了,當時給我的回復是融信資金困難,難以支付,如果融信目前難以以現(xiàn)金來償還違約金以及加信利息,我請求相關部門幫忙協(xié)調:以違約金和利息抵融信物業(yè)費 。融信世歐物業(yè)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(物業(yè))與嵊州融信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隸屬于同一集團,集團內部公司直接豁免相互債務是可行的,融信房地產公司以一句資金困難就拒絕支付違約金及債務,明顯是逃避判決,故意拖延,不找其他途徑來解決問題。請求相關部門幫忙協(xié)調該問題,時間跨度已經很久了,我也只能求助政府專班來幫忙解決這個問題了,謝謝。
嵊州市人民政府回復:
**同志:您好!您于2024年7月31日反映“融信延期交房違約金”的事項。經我單位工作人員調查核實,我局住房保障科于8月12日14:55左右和您聯(lián)系溝通,您的訴求已向有關部門反饋,但我市融信項目已沒有監(jiān)管資金可執(zhí)行。如不服本答復意見,請于60日內向嵊州市人民政府(窗口設在信訪局)或紹興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提出行政復議,或于6個月內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。經辦科室:住房保障和管理科,經辦人員:洪佳璇(工作人員),聯(lián)系電話:831***038
來源:人民網領導留言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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