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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,嵊自然資規(guī)條〔2025〕第37號地塊掛牌。8月27日出讓。嵊州麗湖再添大型公建。
(一)用地范圍:
東至麗春路,南至南田路,西至雙江一路(暫名),北至麗景路
(二)用地面積:35133平方米(折合約52.70畝)。
(三)用地性質(zhì):圖書展覽用地/文化活動用地(A21/A22)。
(四)容積率:0.80-2.00;其中地上建筑容積率:0.60-1.00,地下建筑容積率0.20-1.00
(五)建筑密度:不大于45%
(六)綠地率:不小于15%。
(七)地下空間開發(fā)利用:地塊內(nèi)應(yīng)開發(fā)建設(shè)地下空間,最大埋深不大于17.0米,地下空間只能作地下停車、人防工程、機房、設(shè)備房、配套用房等使用,該部分面積計入地下建筑容積率。四、建筑設(shè)計要求
(八)建筑總高度:建筑總高度不超過40.0米。建筑層數(shù):地上自然層數(shù)不超過5層。
來源:浙江省自然資源網(wǎng)上交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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