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掃一掃
公告
某女孩,2008年10月17日出生(估),于2008年10月17日被發(fā)現(xiàn)被遺棄在嵊州市三江街道江三路圣豐達公司內花壇臺階上,被撿拾時身穿嬰兒服,于2008年10月17日由三江派出所送入陽光山莊,請以上兒童生父母或其他監(jiān)護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,到嵊州市陽光山莊認領,逾期未領的,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,將送入紹興市兒童福利機構撫養(yǎng)。
聯(lián)系電話:83332278
嵊州市民政局
2025年9月25日
來源:越牛新聞
嵊州生活網友情轉載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標注作者及出處有誤、侵權煩請告知,我們會立即刪除并表示歉意。
2019-2020 shengzhouw.com All Right Reserved 《嵊州生活網》版權所有
電子郵件:349829937@qq.com 法律顧問:浙江計然律師事務所 趙士建(律師)浙公網安備 33068302000729號 信息產業(yè)部備案/許可證編號:浙ICP備19052336號-3